律师解析:
若在校学生在体育活动中意外受伤,学校须对此承担
赔偿责任;若该学生尚未成年,则校方应为其所遭受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然而,如教师在事件中有过失行为,学校有权在事后对其进行
追讨,追究其应负担的具体责任额度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由学校、学生或其他相关
当事人的不当行为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均应对其行为过错程度之比及其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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