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所谓"定向增发",顾名思义便是面向限制范围内的机构以及被选定的股东增发股票的行为。
在这其中,这些定向增发的投资对象通常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
战略配售合作伙伴、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其他战略投资者,以及为完成某些重大项目而实施的定向增发计划。
通常来说,定向增发对于持股者而言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因此从长远角度看,投资者可预期该公司股票价格将有较大可能呈现上涨趋势。
法律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四)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五)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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