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有
犯罪嫌疑人采取偷录、复制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银行卡信息或密码,然后恶意利用这些信息和密码盗取他人账户内财产的行为,我们称之为“冒充他人
信用卡”。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此种
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将给予如下惩罚:
犯罪分子实施了
信用卡诈骗活动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通常是
数额较大)时,将会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留,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款,数量范围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间。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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