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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属于行政还是刑事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958人
律师解析:
关于酒后驾车这个问题,其严重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关键在于您个人对它的看法和处理方式
如果您在饮用适量酒精饮料之后驾车并被交通警察抓获,那么通常会面临行政方面的处罚,如驾照暂时或永久吊扣、罚款等。
然而,若您因为酒后驾驶致使他人受伤甚至出现严重事故,那么这便不再是个轻描淡写的问题,而将演变为刑事诉讼案件,相关人员可能需要因此入狱服刑。
因此,对于酒后驾车来说,其影响既能大也能小,最重要的因素仍然在于您个人对此事的态度和处理方法。
然而,我仍要向您郑重提示: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这是一条大雨天里的防滑冰带,请务必慎之又慎,不要让自己的生命处于危险的边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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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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