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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正常行驶撞死了人对方全责要扣驾驶证吗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1262人
律师解析:
若司机在导致他人伤亡的交通事故中需承担主要乃至全部的赔偿责任,其所持驾照将被交通管理机构司以吊销处罚
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凡涉及严重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由此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涉案人员可面临刑事追责与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制裁。
此外,倘若驾驶者因其主观过失而酿成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避处理,则此类行为也将遭到交通管理部门的严厉惩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其本人永久不再具有申请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至于交通肇事罪这方面,我们可以看到:
1.若涉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进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受到严重伤害、死亡或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这样便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对此类案件,法院会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2.如果在交通运输中发生事故后选择逃避处理,或者具有其他对社会危害程度极为严重的情节,那么被告人将会被判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对于故意因交通事故逃逸而致使他人死亡者,他们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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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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