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进行离婚诉讼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时,若对方未予出席审判现场,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判处离婚结果;但是若具备法定的缺席判决条件,法院有权依法做出缺席判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对于已接获传票传唤的被告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庭参加审理,或未经法庭许可擅自中途退出审判过程,均可视为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

在民事诉讼中,有以下几种应对策略:首先,原告可以选择撤回诉讼请求,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其次,如果被告未到场参加庭审,那么将依法对其进行缺席审判,令其自行承受整个诉讼过程中无法获得辩护主张带来的不利后果;再次,若案件涉及被告必须亲自出庭,但在经过两次合法的传唤之后仍未能出席的情况下,法庭有权采取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来确保其出庭受审;最后,在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如果被告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需前往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除此之外,强制执行的期限通常设定为六个月以内,而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通过批准亦可适当延长执行期限。值得注意的是,假如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该案件将会无疾而终。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法院会先进行书面传唤。如果被告两次传票都不到,又没有合理的辩解,法院有权进行拘传。但是,如果被告因为重大疾病等原因无法出庭,法院可能会推迟审理。如果被告缺席,而原告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婚姻已经破裂,法院有权根据事实判决离婚。

离婚案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审判。法院会研究原告的证据和陈述,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如果原告的证据足够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如果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法庭可能会进行缺席审判。这样一来,被告就失去了答辩的机会,其自身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法院通常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做出裁决。不过,如果被告因为特殊情况事先向法院说明了无法出庭,那么法庭可能会推迟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