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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不构成轻微伤不谅解

时间:2024.11.0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998人
律师解析:
如有纠纷需要报警处理,若导致受害人受到轻微伤的伤害,肇事者原则上并不涉及刑事犯罪层面,因此无需承担刑罚责任,然而,他必须接受由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
具体来说:
2、对于实施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行为的肇事者,可能会面临五天到十天不等的拘留惩罚,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的罚款。
3、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肇事者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轻微,存在被判处五日以下拘留或罚款五百元以下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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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主任,有30年的律师职业生涯,获得律师协会颁发的《执业30年贡献奖》!!拥有过硬的专业能力,慎于心,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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