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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时间:2024.09.18 标签: 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阅读:806人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应明确界定这两个概念的本质属性及其相互间存在着怎样的差异和区别;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它们所指向和针对的具体对象是否相同或者有所区别;
再次,探究这两种物权的产生过程及因素与其他物权相比有何独特性或规律性;
然后,我们要确定两种物权在法律体系中所拥有的权限及范围到底有无差别;为了保证登记、变更等各种操作的合法合规性,我们还需仔细研究各自的操作流程与规章制度;
最后,我们应该深刻地认识到两种物权在承担法律责任方面可能展现出的区别以及其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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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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