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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啥样

时间:2024.08.28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499人
律师解析: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控制定,市、县级地方政府依法颁发给符合法定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并由相关土地行政机关进行认真填写后发放,该证件由持有人妥善保管。在这个重要的文件里,你会找到以下这些信息:
①土地使用者的详细情况如名称、地址和其他相关身份认证信息,同时也包括了相应的图号(即对应地块的地图号码)、地号(即此片土地在当地城市或乡村内的地籍编号)、用途以及国家批准的使用期限;
②在城市中的土地使用情况(具体用地面积、其中建筑所占面积、共有使用权面积及其中的分摊面积,以及土地的质量等级信息);而在农村地区,则体现为土地总面积和各类土地的面积占比状况;
③附加备注;
④记录所有关于土地变更情况的具体信息;
⑤附有土地情况示意图,以及相关证件的正式编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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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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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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