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程序中传票的发送时间及其开庭日期的确定在提交诉讼申请之后,通常需要经过十五日的审核期才能获得开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会明确告知开庭的具体日期,一般来看,这个日期会安排在一个月之后。在经过法院严格审议并确认符合受理条件之后,会于七日内将其立案登记并且发出通知。在此期间,法院将尽快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当日起第五日内,向被告发放起诉书副本以及开庭通知书。

收到民事起诉状后,需在15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积极参与案件审理。答辩状应包括被告人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场所及联系方式,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信息。及时回应,充分准备,是应对诉讼的关键。

民事诉讼立案后,法院通常在一周内确认受理条件并向当事人通知立案结果。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同时发放传票,通常原告在15个自然日内可收到。传票会明确庭审日期,一般间隔一个月。普通程序案件应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完成审判,简易程序案件三个月内完成。

人民法院收到民事起诉状后,将按特殊情形处理。如起诉事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且无不予受理因素,将严格备案审批;当场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诉讼条件的,将接收材料并出具接收时间书面文件;如缺少必要辅助材料,将通知当事人补充。补全后,法院应在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驳回或深入调查以确定处理方式。

1. 行政案件: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我方将向被告单位发出通知书。2. 刑事案件:审判机关将在开庭前十个工作日内,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3. 民事诉讼案件:递交立案申请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我方向被告告知相关事宜。若是对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多久通知被告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