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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夫妻之间如何过户

时间:2024.08.2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68人
律师解析:
若您即将面临离婚情况,以及需要办理房产过户事宜,以下将为您详细说明办理所需的各类材料和相关手续。请先行备妥下列资料:
(1)离婚终审判决书离婚协议的副本以及离婚证书的原件;
(2)房产所有权证书(若是共有房产则需提供共有人的所有权证书);
(3)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填写《房产登记申请书》;
(5)若由他人代办过户手续,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
当您准备好上述过户申请材料后,便可以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所示:
(1)首先,选择一家公证机构进行房产产权公证书的制作(如果已经获得了离婚终审判决书,这一步可省略),同时支付相应的房产产权公证费用;
(2)接着,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房产图纸的转绘工作(该项操作可以在当日顺利完成);
(3)接下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提出免交契税的申请(该项申请通常会在10个工作日内得到批准);
(4)最后,办理析产登记手续(整个过程预计需耗时7个工作日,并且需缴纳登记费用;
(5)在全部流程结束后,您将会领取新的房产证
对于涉及到的税费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契税
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房产评估价值的2%收取;
2、印花税。仅需支付每一份5元的费率;
3、登记费。通常需要支付80元左右的登记费用;
4、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市场交易价格的2%征收;
5、工本费。每个房产所有者需支付2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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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恺茵律师

河北嘉辩律师事务所

魏恺茵律师,河北嘉辩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多年,具有非常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擅长刑事案件及各类合同、婚姻、法顾、借贷、劳动等民商事案件。秉承专业、优质、高效执业理念,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尽全力维护当事人最大化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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