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招标过程中,倘若被认定为内部决定,则判定中标无效并将
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更有可能在接下来的一年到两年时间里被剥夺
投标资格,甚至面临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
处罚。
此外,依据相关
法规规定,对相关单位实施的罚款额度应在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以上但不得超过千分之十,而对于单位直接负责人员所受处罚的比例则应在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上但不超过百分之十。如果因
违法行为导致了损失及损害后果,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若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
刑法,仍需依法追究
企业负责人的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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