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不幸遭遇投保人身故的情况,作为
被保险人便可在备齐所需材料后亲自赴往相应的保险机构进行
退保手续处理。
同时,您亦可选择通过遗产传承的方式,将保单的投保人更改为您自我并在日后实现退保。
在此过程中,需要得到投保人的合法
继承人出具的声明书,声明其自愿放弃对此份保单合同的
继承权益,贵母、诸位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等皆需包含其中,如曾祖父祖母已离世则须至当地公安机关开具公证书予以确认。
签署完毕声明文件之后,即可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将投保人姓名进行相应更改,然后进行退保事宜。
倘若您并不愿意执行退保操作,那么被保险人依旧有权申请
变更投保人名以便持续按时缴纳保费。
然而据基本政策规定,投保人身故通常并不被视为全额退保的正当理由。
关于退保的具体事宜,仍需视
保险合同而定。
如所购保险尚处于犹豫期内,此时退保可以得到全部保费退还;但若超过犹豫期限,仅能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且无法进行全额
退款。
请谨记,投保人身故并不构成全额退保的法律依据。
然而,如购买的保险产品含有豁免条款,当投保人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状况时,保险公司免除其未来的保费支付义务,同时保险合同依然有效。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只有在投保人因意外死亡或全残的特定情形下,才能享受到豁免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