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查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4.10.01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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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
行政复议与二次审理申请(又称复核)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前者指在法律程序中,对于不服已生效的裁决或其他涉法要求,有权机关会重新予以严格审视并就此做出最终决定,涉及的权利机构并不局限于特定的
司法机关;
然而后者,即行政复核,其主要针对的是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行政主体所做出的具体
行政处罚措施持有异议时,由法定
当事人提出审查与比对的请求。
需要明确的是,行政复核这一环节必须经过当事人的主动参与和提议才得以启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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