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组建集团公司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作为集团的母公司,其
注册资金必须在五千万人民币以上,且需至少控制住五个
控股之
子公司;其次,母公司及其各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源总和也要求在一亿人民币以上;此外,所有的集团成员都需要具备
法人地位;最后,作为集团的母公司,它应该先被注册为
有限责任公司或是
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即《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在申办公司过程中,我们必须依照法律
法规向
公司注册机构提交申请。
如若申请人符合该条款所列出的设立条件,则可由公司注册机构根据具体情节,将其分别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反之,若不符合设立条件,则无法正常通过审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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