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我们来为你概括一下
民事诉讼的程序吧:
1.首先原告要
提出诉讼请求;
2.法院受理后会把
起诉书副本寄给被告方;
3.被告收到文件后,有15天时间准备答辩词,然后法院也会在收到答辩词后,在5日内将副本再备份给原告;
4.若被告未提交答辩词,并不影响法院继续审理此案;
5.明确需要
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会提前3日通知相关各方并进行公示;
6.在法庭调查环节中,包括了
当事人陈述、通知
证人现场作证、阅读未到场的
证人证言以及展示各类
证据、听取专业鉴定结果及现场勘查记录等步骤;
7.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律师(或其他
代理人)分别陈辞、回答提问并展开辩论;
8.辩论结束后,审判长会征求各方最后的看法;
9.通过以上流程,法院应依法做出判罚。
在此前提下,若能提前调解成功,自然是更好的选择;
10.最终,法院将公布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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