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
执行和解的实施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双方
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充分协商并签订和解协议;其次,由执行人员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将达成的执行协议正式记入笔录并予以保存;最后,各方当事人必须在执行议定书上签字确认,这是整个执行和解制度的重要环节。
如若出现任何一方未能按照上述协商内容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可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执行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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