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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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若公开传播淫秽物品达200-500人次,组织播放淫秽影像10-20次,获利5000-10000元,且情节严重,将承担刑事责任,可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租、运输等,但关键是不得以此盈利,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散布淫秽物品情节严重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则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罚款。对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将受更严厉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指故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特定情况下,如盈利动机、影响恶劣等,将视为犯罪证据。针对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影像,满足特定条件也属刑事案件。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若获利达20万元,将触犯法律。根据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请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健康。

在互联网传播淫秽内容,若故意传播淫秽物品且情节严重,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若以此为业牟利,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