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曦宁律师事务所
成坤坤律师,山东曦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经济纠纷、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民事案件办理,尽心尽力服务每一位当事人,帮助解决所遇法律纠纷。 凭着深厚的法学功底,精益求精的态度,“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委托人的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认同和好评。 成律师将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为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等担任代理人,包括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 2、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担任辩护人 3、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担任代理人、控告犯罪行为 4、为民事、行政案件中的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5、为企事业单位及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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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利息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中如有明确约定利息条款,发包方应依约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项及逾期利息。若合同双方为自然人且未明确约定利息,则通常视为无息。这一规定确保了工程款利息的支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合同双方提供了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利息事项的灵活性。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逾期利息的计费方式和标准。若双方有明确约定,定作人未按时足额支付报酬,承揽方可依法请求逾期利息。反之,若合同无约定,法院不支持支付利息的请求。因此,签订承揽合同时,务必充分考虑潜在风险,明确相关条款,降低纠纷风险。

在处理借款合同问题时,若正式合同被判无效,违约利息罚金仍需支付。这是因为无效合同自始即无法律效力,自始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若借款合同最终无效,借款人便无需承担偿还利息的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于无效合同的严格认定和处理,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支付利息之后,存在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情况,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出现诉讼时效中断的时间有很多个,既可以是起诉阶段,也可以是请求履行义务阶段,还可以是同意履行义务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