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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4.09.1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51人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顺利继承房产并进行过户手续办理,您需要以下几步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首先,您需认真填写《房屋登记申请书》;其次,请您带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此基础上,您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以此来证明您对所涉房屋享有产权权益;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交其他补充资料,例如经公证机关核准的公证书等。
通过继承形式获得房产后,当我们着手办理过户手续时,主要是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和目的:一是强化房屋登记行为的规范化,确保房地产交易安全可靠,有效保障每个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因为当继承人以,请稍后再试。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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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艳军律师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共产党员,曾在中院工作,擅长疑难复杂案件。《北京日报》《华夏时报》等点评专家,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等栏目调解嘉宾。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阅人无数,洞悉人性,多谋善断,虑无不周,识时通变,出奇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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