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以下情形需要出示居民
身份证:
1.户籍登记册内容变更的;
2.兵役登记、
婚姻登记、
收养登记;
3.
当事人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4.需要出示居民身份证的其他法定情形。
办理身份证的时间具体是:
(1)办理新身份证一般六十日之内就可以拿到;
(2)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地区,则最长在九十日内就可以拿到新的身份证;
(3)如果在办理新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一般会在三日内下发。
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族掘判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民办理常住
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办理身份证的流程有: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7、未满16周岁办理身份证,需要
监护人陪同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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