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高端诉讼领域,成为高端诉讼引领者。建所以来,天习一直坚持“最专业、最精通”的理念,遵循“在诉讼领域做到最好”的发展战略,专注于高端诉讼,为客户提供“诉讼+仲裁+执行”三位一体的全流程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天习律所坐落于广州第二CBD核心位置,即黄埔临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西接广州国际金融城,北与千亿商圈对望,南望琶洲商圈,东接黄埔科学城,具备天然的城市向心力。天习律所秉承彼此自由、互相成就、实现梦想的价值观,以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和统一的信息化系统,为客户提供高端的法律服务,助力每一位同行者实现自我价值。 天习律所拥有专业、高效的律师团队,基于案例大数据、诉讼可视化、模拟法庭等现代诉讼技术和手段,在各级人民法院及主要仲裁机构有着令人称羡的出色成绩。天习代理的案件中有部分载入优秀案例和核心刊物,部分案件更是被法院确立为指导案例,在审判领域发挥指引作用。 天习律所参与公益诉讼,创设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法律专业自媒体——例如“广州法律咨询”“广州劳动法律咨询”“离婚法律咨询网”等微信公众号,持续分享原创专业文章,传播诉讼正能量,已拥有数万订阅用户。天习收集、梳理、提炼司法判例的裁判规则,作为办案指引。 天习律师受到业界广泛认可,他们有的是业内翘楚,多次获得行业奖项,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有的在境内外公司、涉外机构、金融机构拥有多年的工作经验。律所各专业部门均由熟悉该业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合伙人和律师团队组成,精细化分工,标准化服务,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高端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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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方支付房屋首付款,且在登记时将配偶姓名填写为产权人的情况下,所涉房产将被认定为女子的单独所有物。然而,若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女方成为了该套房地产的唯一所有权人,她必须向男方支付偿还款项以获得相应的对价。反之,如双方在婚内共同承担了房贷的偿还义务,那么警方共同偿付的那部分资金及房贷在这段期间产生的增值所得便属于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而在这种情况下,女方需向男方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1、在子女步入婚姻殿堂之前,父母为其购买房产或者提供部分资金资助其进行购房活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这处房产或者资金视为是父母专属于自己孩子的赠与行为,而和他们在结婚之后形成的配偶并没有任何关系。

在婚前置办房产时将女方列为户主的情况通常被界定为共有财产。如若夫妇间的任一方于婚前购置房产,婚后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还款且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写有仅此一人姓名的话,那么这项房产应认定为单独所有且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对此行使分割权益。然而,假设在举行婚礼之前购房并将指定一方列为户主,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增添了另一方作为户名,那么这栋房产便会被判定为共享所有财产。

在婚姻生活中所获得的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仍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然而,在处理房产事务时,房产证上的登记信息可能会引发争议和纠纷。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