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总部位于成都,服务面向全国各地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着”为当事人全方位解决问题”的服务宗旨, 律所始终保持着研究型律所,专家型人才,精准化服务,运用案件管理系统、智能化法规检索系统、强大的电子信息数据库、丰富的案例检索系统、精英律师团队、数智化运营管理,通过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可视化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元良律所自成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积累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涉及政府事务证券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私募基金、刑事风险防范与辩护、涉税服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婚姻家事等领域。为满足客户业务扩张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延展,与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娴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领域内的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专业精品律所。 元良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部分律师曾多次获得”四川省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是一群高素质、技术精湛的复合型人才。为追求并实现专业化、综合化的发展,元良律所专门设立金融证券业务部涉外民商业务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仲裁部、政府法务部、刑事辩护部等大部门,由具有专业特长的顾问或合伙人律师领衔专业律师专注于特定领域的深耕和业务拓展在各个传统业务领域与新兴业务领域,均形成了专业且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非法制造金融票据罪指未经授权伪造或篡改金融票据及信用卡,初犯可判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2万-20万;情节恶劣者,刑期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款5万-50万;严重社会影响者,可判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罚款上限同前,情节极严重还可能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针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精细,根据情节轻重分为四个阶段:初犯可能面临五年以下监禁及二万至二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惩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五万至五十万元;恶劣情节则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罚金上限提升。单位犯罪将对公司罚款,责任人同负刑事责任。追诉标准以2001年规定为准,涉及面值超一万元或数量超十张的即进入诉讼程序。

伪造金融票据罪行的惩罚依据法律,个人最高可判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二万至二十万;情节严重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五万至五十万。若制造金额巨大(个体十万以上,公司五十万以上)或影响力超出特定数量文件,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可能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财产没收。公司违规同样受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同样标准受惩。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由伪造金融票证的面值和影响力决定。

伪造金融票据者,最高可判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二万至二十万;情节严重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五万至五十万;情节恶劣者,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罚金并可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构成条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