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郭庆梓律师,律所主任 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尊而光律师事务所CEO,尊而光刑事专业委员主任。执业以来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在诈骗罪,毒品犯罪,卖淫类犯罪、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执业以来终将“治狱者得其情,则无冤死之囚”作为刑案办理信念,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致力于减少和预防冤案错案的发生,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公平落在每个当事人身上,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成功案例 毒品犯罪:郭庆梓律师代理W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诈骗罪:Y某涉嫌冒充医生保健品诈骗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判得缓刑; 开设赌场: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投案48小时后,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故意伤害: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终获缓刑; 强制猥亵:代理江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获检察院不批捕; 卖淫案:代理Y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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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的申请时限通常不得超过七日。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该期限可适当延长至三十日。在此期间,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刑事案件中,被警方拘押十四日并获批逮捕并非等同于必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其他刑罚。然而,这一逮捕行动往往表示检察院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名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而法庭最后的审判结果将是关于证据的质量、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辩护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之后得出的。

刑事拘留满三日后是否会面临批捕的命运,答案并非固定不变。批捕与否是依据检察院审理案件的实施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具备的社会危害性进行综合考量。只有在认定具有逮捕之必要性的前提下,才会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并不是所有在拘留期内的人员均会在三日之内遭受批捕的惩罚。

案件从逮捕到开庭,这期间需要完成侦查和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到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而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是一个月,如果案件重大复杂,则可以延长15天。不过,具体的时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会受到案件性质和证据收集等因素的影响。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公安部门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需要在拘留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请求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拘留时间一到四天。然而,对于那些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的重大嫌疑分子,他们的提请逮捕期则可依法延长至三十天。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检察院有责任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