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凌凯律师事务所
胡丽芳律师,现为浙江凌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功底扎实,拥有专业的法学知识,法律实务经验丰富。专业从事民商事法律领域,擅长办理买卖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自担任专职律师以来,用心办好当事人委托的每一个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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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裁决会遵循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对于幼儿,通常会倾向于母亲抚养;对于2到8岁的孩子,会权衡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成长环境;而对于8岁以上的孩子,会尊重他们的意愿。此外,不良习惯、重病等因素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

在协议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商量,全面考虑子女的利益,例如生活、教育和医疗等方面。要是孩子已满八岁,就需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具体的事项包括生活方、抚养费和探望权等。双方都应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离婚后,要是觉得抚养费不够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所需,可以通过诉讼来调整。比如生活成本涨了,抚养方经济变差了,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抚养费,这样才能保证子女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离婚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通常会以健康和权益保障为首要考虑因素。对于婴幼儿,一般会倾向于由母方抚养,除非母方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对于2到8岁的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以确保子女能够获得最佳利益。对于8岁以上的儿童,会尊重他们的意愿。非抚养方需要依法支付抚养费。

在离婚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我们得先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权益。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判给妈妈抚养;两岁到八岁的,会综合评估父母双方的条件来决定;八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要是双方能达成抚养共识,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