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福州
律师收费标准: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总体来说是采用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对担任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辩护人等三类案件
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除此之外,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
法律依据:
《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以外的法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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