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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手续该如何办理

时间:2026.04.18 标签: 涉外专长 涉外婚姻 阅读:1241人
律师解析:
涉外婚姻登记结婚的,首先,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第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第二,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其次,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
二,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三,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涉外婚姻登记程序如下: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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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鸿飞律师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汪鸿飞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硕士学位。汪律师具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业务领域方面,汪律师具备常年法律顾问、民商事争议解决、境内外资本市场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曾服务过的代表性客户:包括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百联集团等大型国央企,也包括小电科技、巨星行动、聚美优品等境内外上市公司。汪律师目前还担任裕东集团、袋王科技(中日合资)、银峰铸造(中西合资)等行业龙头企业或跨国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诉讼案件方面,汪律师具有复杂的商事争议解决经验。非诉方面,汪律师曾为跨境收并购业务、员工股权激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股权投融资、大型国有企业发行境外债券项目、企业赴港上市项目辅导、银行融资租赁法律服务及复杂商事交易文件审核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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