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何琪瑞律师,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曾先后供职于国内大型央企、民营企业,任职管理职位,有着丰富的诉讼和非诉办案经验,善于从细节入手全盘分析问题,从实践的角度全面了解法律实务。专长领域为医疗纠纷、建设工程业务、公司业务、合同纠纷、人损纠纷等方面。其为人谦逊热诚,思维缜密,逻辑严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对于业务的追求更是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何琪瑞律师思维敏捷、作风果敢,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点和抓手,有着很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何律师带领团队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深得当事人的信赖,在业界积累了良好口碑,力求为客户解决争议、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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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并非是对罪犯的惩戒之举,而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防范潜在的被告人在侦查及审判环节中规避调查或逃避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乃针对涉嫌触犯刑法之人在正式提起公诉之前所实施的一项暂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很大。刑事拘留是司法机关在办案时,为了调查案件事实,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治安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采取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等。两者的性质和法律依据都不同。

刑事拘留这一制度并不属于我们所熟知的治安处罚范畴之内。治安处罚主要是对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各类行为进行惩戒和处理,常见的形式有警告、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等等。相比之下,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阻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避开司法调查与审判而潜逃。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执行的。

在法律领域中,刑事拘留并不被视为一种独立的刑罚形式,而仅仅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存在。其主要目的在于防范那些有潜在逃逸风险的犯罪嫌疑人,确保他们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从而保证整个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畅进行。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就此提供了详尽且具体的条款规范。

刑事拘留并非法定刑罚。刑事拘留是国家司法部门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适用于对已经触犯法律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员的先行羁押和看管,其目的在于尽快制止正在进行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免受进一步侵害。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正在准备实施犯罪活动的;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被害人或目击者在现场亲自指认嫌疑人犯罪的;在嫌疑人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犯罪证据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