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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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付清算过程中,需优先确保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损失得到覆盖。接着,应偿还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工伤补贴及家庭抚恤金等。之后,支付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欠缴的税费。最后,方能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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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破产时,其债务将由企业法人承担。若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此举旨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确保债务得到合理处理。通过破产程序,公司可以清算资产、重新组织或进行债务重组,以寻求恢复经营的机会。这一法律安排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保障各方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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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债务方无法如期清偿债务或资产不足以支付债务时,债权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或重整申请。债务方在无法偿还债务时,应依法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若债权方未主动申请且债务方未履行偿还义务,债权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应立即启动程序并通知债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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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经法院裁定需进行六个月强制性清算。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应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或不清算,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法院组织的清算组须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