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盈科瑞诚税务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合伙人 专业领域: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劳动工伤、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企业破产清算、重整等。 2023年加入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一直致力于相关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及破产、清算业务。 部分案件:破产清算案件:安宁豪泰宸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团队成员,全程参与案件重整至今;民商事案件:孟某遗产继承纠纷,严某某婚介合同纠纷,高某某执行分配方案再审案件,张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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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在离婚协议之中并无法涉及到有关于继承权事宜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离婚所要处理的财产内容,大多被认定为夫妻间的共有资产,然而,继承却是处理个人资产理应采取的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比如孩子因为疾病、上学等费用增加,或者生活水平提高,原定抚养费不够用了,就可以申请调整。不过,调整得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办。

离婚协议并非婚前财产约定,而是婚姻解除后对身份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协议。其生效需在离婚后,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共同财产(如房产、物品、债务)分割等,并需双方签字确认。婚姻财产协议则关注婚内财产所有权安排。

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费用金额需由双方协商,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有稳定收入者,抚养费占月收入20%-30%,负担多个子女时不超过50%。无稳定收入者,参照其年度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比例可调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减。

离婚协议中,夫妻默认采用共同抚养子女的原则,优先通过协商决定抚养权。若双方已自行协定并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在合法范围内不干涉。抚养权本质上是父母对未满十八周岁子女的法定人身权益,包括无条件的照顾、教导和保护,确保其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