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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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获取他人借款是否构成诈骗罪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主体可能会捏造虚假事实来借款并拒绝偿还,在此种情形之下,若其抱有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用之意图,便可归类于诈骗犯罪;然而,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因为想要获取资金而利用编造的虚假信息来借取款项,且并无任何非法占有之企图,那么他们便不能被认定为实施了刑事诈骗罪行。

诈骗金额和情节是法院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诈骗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比如三千至一万元,就可能被判三年以下徒刑、拘役,同时还要交罚金。如果诈骗金额更大,或者情节更严重,比如涉及特别巨大的诈骗或者恶劣情节,可能会被判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还要交罚金。如果诈骗特别严重,比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恶劣,可能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可能会被没收财产。不过,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维护公正和经济秩序。

倘若行为主体以非法侵夺他人财产为主要动机,且在借款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来达到此目的,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判定为欺诈罪;然而,若行为主体并无非法占有的意图,仅仅是出于借款需要而采用虚构事实的策略来诱使对方出借资金,那么在此种情境下则难以被认定为欺诈犯罪。

通过虚构借款事由或者编造不实情节,来欺骗别人的钱,这是诈骗犯罪,会被法律制裁的!这种行为不仅会让别人的财产受到损失,还会破坏社会的诚信体系。所以,我们都要诚实守信,不要编造谎言,一起维护好金融秩序和社会的公正!

看情况:其一、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借钱来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是诈骗。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虚构事实借钱不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