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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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罪系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从而获取公共或私人财产的犯罪行为。若某人拖欠债务且未采取任何欺诈手段,则此类行为通常无法被认定为诈骗罪。然而,在您所提供的信息中,并未详细阐述欠债不还的具体情形,包括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构成诈骗行为的关键因素。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明文规定,若借款人利用虚构事实及故意掩盖真相等手法,成功骗取他人借款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便可被判定为构成诈骗罪,并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倘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借款人退还其非法所得,那么作为债权人,您有权依照该判决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便追回所借出的款项。因此,即便借款人因涉嫌诈骗罪而被判刑,债权人仍有可能通过合法途径追讨欠款。

在中国的刑法范畴内,将工程合同诈骗罪概括地称为"合同诈骗罪",这一罪行明确被划定为诈骗犯罪类别之中。

网络诈骗犯罪的关键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是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是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四是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集资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1.**主观故意**: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他人集资款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财产损失,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2.**违法行为**:客观上实施了违反金融法规的非法集资行为,如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等。3.**公众对象**:针对的是社会不特定公众的非法集资,即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社会公众筹集资金。4.**金额规模**:集资金额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如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以上是集资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只有同时满足这四个要件,才能构成集资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