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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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提问,我可以给出肯定的回答;然而,如果没有新的事实情况或法律依据,那么您必须等到时隔六个月之后才能提交起诉申请书。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那些经判决不允许离婚以及经过调解达成和解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告选择撤回申诉并且该撤诉得到了依法处理,那么如果这些案件在六个月之内没有出现新的事实情况或法律依据,原告再次提出申诉就不会被受理。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被告一般需要到庭,以表明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态度。要是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能会把它当作撤诉处理。要是原告因为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庭,需要得到法院批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庭时间。

民事诉讼二审立案时,原告原则上要到庭,尤其离婚案件涉及情感、财产、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如果原告因故无法到庭,需要提交书面说明原因。法院虽然会受理书面申请,但仍保留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准许缺席审理的权力。

在离婚案件再次起诉中,如果被告没到庭,法院有可能进行公告送达。这么做是为了保证原告能依法得到司法救济。公告送达一般用于被告不知去向或联系不上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按规定审理并裁决,保证程序合理合法。

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原告得把原被告关系没有改善、家庭生活无法维系的情况,还有婚姻破裂的原因,像是长期分居、激烈争执、家暴等,都说清楚。同时,要概述一下为了挽救婚姻做过哪些努力,以及这些努力为什么失败了。最后,原告得坚定地表达自己的离婚意愿,并且提出合理的财产、子女抚养等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