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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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尚未分配处理的财产,在后续的流程中仍具有被再次分配的权利。2、离婚案件结束之后,如有一方当事人被发现存在藏匿、转移、变卖、毁损以及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受害的另一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对于因为该等行为导致未能在离婚诉讼中分配到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进一步的分配处理。

离婚协议签订后,要是发现协议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况,受害方在离婚判决或协议生效的三年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复审。这个复审就是让法院重新审一下,可能会调整双方之前约定好的财产分配方案,让财产分配更公平合理。这个复审机制就是给受害方一个法律途径,让他们能纠正因为违法手段导致的财产分配不公平的问题。

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之前的财产分配存在欺骗、压迫或强制威胁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配协议,重新划分份额。但是如果超过了一年的时间,法院通常就不会受理这类诉求了。所以,及时采取行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要求重新分割财产:1、当事人如果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与对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自发现起2年内请求法院再次分割。

协议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举证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