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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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民事诉讼中涉及到的欠款未偿还问题,若债权人向当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那么法院将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关于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时的应对措施面对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我们可采取以下几种策略进行处理:首先,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先行归还欠款以展示我们良好的还款诚意,或许债权人会对此有所感触并撤回诉讼;其次,我们可以尝试与债权人达成协商,将欠款分阶段偿清,或者适当延迟债务期限,亦或是向亲朋好友求助借款,待资金充裕后再予以归还;当被债权人提起诉讼时,我们需积极开展庭外调解工作,全力争取法庭采取分期还款或确定债务偿还期限等解决方案。若法庭未能给予支持,则需按照规定期限全额偿还债务,否则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纳入征信系统的信贷业务,逾期未还款必将导致个人信用记录受损,进而对未来的房屋按揭贷款以及汽车贷款产生不利影响。

若被执行人经查无实财可供执行,以致其无法完全履行法院的裁判结论时,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录之中,并且会适时地暂缓执行程序。然而,一旦被执行人有了实际的执行能力,那么原有的裁判结论仍需继续执行实施。

关于欠款未偿付问题是否可依据法律提起诉讼并请求利息赔偿,具体取决于相关事宜的具体性质及情形。例如,若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明确要求还款并在付款期限内得到债务人及时回复且全部偿付了欠款,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显然无法再索求额外的利息收益。反之,若债务人在债权人发出利息索偿通知之后,过了规定的还款期限仍然未能支付欠款,在此种特定背景下,债权人便有权主张利息收益。

欠款偿还困难,当事人被拘留15天仍无法达成偿还1、当债权人因为债务问题被司法拘留长达15日仍未偿还债务时,依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令。不过,作为证明债务存在的必要条件,相关举证工作需要确保真实有效,且不得超过法定时效期限。2、确凿证据的范围包括原始欠条、录音资料及支付记录等形式,同时必须强调的是,相关借款凭证必须保持其原始状态,不得进行任何篡改或重新制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