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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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借款人欠钱不还的话,那咱们债权人就得去人民法院告他们,让他们赶紧把债给还了。告他之前,我们要准备好起诉书,按被告人数多印几份。如果你觉得自己手头功夫不够写这个诉状的话,也不用担心,你还可以选择口头起诉,把你的想法告诉人民法院,他们会帮你记录下来,然后再通知对方当事人。但是如果借款人的家人不想替他还这笔债,或者说借款人的家人根本就不是债务人,那咱们直接找借款人的家人要钱可能就没啥道理了。

若遇他人借取您的钱款却始终未能偿还,同时又再三恳求您再次给予借贷宽限,此时,您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假如借款人没能按时还款,那他可是得负起责任来。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说的就是这个问题,借款人必须要承担因为违约而产生的责任,比如说,他们可能要重新开始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采取弥补错误的方法或赔偿造成的损失等等。在借款合同里,如果已经约定好了还款日期,那么借款人就应该按照那个时间点把钱还给贷款人。

若贵友向阁下借取60,000元人民币款项,却未能依照事先约定之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及第六百七十六条的相关法律法规,阁下有权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并且需要额外支付逾期利息。如有必要,阁下可采取下述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裁决贵友归还借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

要是你朋友欠你钱不还的话,你是完全可以去法院告他的,让法庭来帮你追回这笔债嘛。如果他还是不肯还这个钱给到你,那你就可以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法院就能帮你把这个钱要回来了。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还是建议你先把所有的证据都准备好,比如借条、转账记录什么的,这样才能在法庭上证明你确实借给他钱了,而且数额也能对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