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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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使你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话,那你得注意。有几个大环节是你必须要做到的:首先,你得是个成年人,有着签合同的权力;然后就是你要有真诚的态度,保证你的意思表达没有问题;再来,得遵守我们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违反这些硬杠子;最后一点就是不要做出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的事情。所以,当你想打官司讨债的时候,手里得握着一份有效的借条才行,它可不是随便画几笔就可以的。

咱们这儿规定,跟人民法院告状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必须在3年内搞定。也就是说,要是你发现或者应该发现你的权益被欺负了,而且这个义务方就是那个家伙,那就得在发现后的3年内赶紧找人民法院打官司,这样才能让你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护。

当你不小心欠了别人钱,需要打官司的话,就算你手上没有借条也没关系。只要你能找到其他证据来证明这个借款的事情确实发生过,那你就可以去告他。 我们都知道,打官司嘛,那就是说理儿的地方,当然是你得拿出证据来让人家相信你说的话才行。如果你手里头没借条,但是你还找到了别的证据,比如说转账记录或者是有人看到你们当时借钱的场景,甚至还有录音录像之类的东西,这些都是可以当作证据的。

假如你想让欠条公证无效的话,通常情况下得先证明这张欠条里头包含的内容或是签署方式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况。这里我给你列出来一些,按照咱们中国的民法典来看,要是这张欠条的成立完全就是靠着假的真心实意来的,也就是说借款人跟出借人之间其实根本就没啥真正的借贷关系,只是为了别的什么目的才搞这么一出儿(比如躲债,转移财产之类的),那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无效的。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若欲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需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相关诉求。在此情况下,若借款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自得知或者理应得知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身份之时起,须在三年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