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农村
拆迁分房和户口有关系。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当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进行分配。拆迁无户口的认定不具备该村的村民资格,不能享受该村村民的补偿待遇,不能主张地基补偿、享受安置待遇,仅可主张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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