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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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头有这么一句话,就是说,债权人可以把他们的债权,不管是全部还是部分,转给别人。当然,这得看情况,要是债权的属性不让转,或是合同上写着不能转,或者法律也说不让转,那就不行了。还有如果是钱的债权,就算你们合同上写着不让转,也不能阻止第三方来要债;但如果是非钱的债权,那就只能对抗那些不知道内情的第三方了。

民间借贷纠纷的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转让如何合法进行民间借贷之债权转让乃指债权人依据自身意愿,将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予第三方,进而造成债权的变更与转移;然而,债权之转让需向债务人进行通知,且仅可在债务性质得为转让、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当事人约定之情形下方得以实施。

关于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后管辖权的确定方法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转让并不影响司法管辖权的归属。由此产生纠纷的案件仍应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然而,若被告住所在与经常居住地不符时,则应当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行使司法管辖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权转让行为需及时告知债务人,如未按照此要求执行,则将导致该转让行为对于债务人而言归于无效状态。

网贷债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探讨网贷债权的合法转让是受到法律认可与保护的。在网络贷款环境下,只要涉及到的债权转让行为能够满足相应的法律要求和条件,那么它便是合法合规的。首先,任何形式的债权转让都必须建立在具有合法有效性的债权基础之上;其次,被转让的债权也同样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涉及到不可转让的债券范畴在内;最后,在进行债权转让时,还需要向债务人发出正式的通知以确保其知情权得以保障。

在股权转让行为实施之后,股权变动并不会对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及其负担的债务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这是因为,无论股东身份如何转变,公司作为法团实体,其享有的实际债权和承担的实际债务,始终不因股权变更而改变。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股权被转让给了外部债权人,且该转让涉及到公司全部股权的情况下,那么原有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将有可能转化为新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