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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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未进行备案是否影响其法律效力在房地产领域中,未经过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其有效性并不受制于是否完成了备案登记手续。对于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签署各方需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确保意思表示的自愿真实性;同时,合同条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法定的形式规范标准;最后,不得违反任何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以确保预售关系的建立和存续是合法合规的。

购房合同备案效力取决于约定,有明确备案条件的按约执行;无此约定则不可单凭未备案否定合同。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有产权且合同合法,则合同有效,不以备案为生效前提。

预售合同虽已在相关部门备案,但尚未加盖公章,尽管如此,该合同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在房屋买卖这类涉及财产权益的合同中,双方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双方签字即代表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与接受,能够证明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预售合同虽已在相关部门备案,但尚未加盖公章,尽管如此,该合同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在房屋买卖这类涉及财产权益的合同中,双方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双方签字即代表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与接受,能够证明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商品房预售合同未备案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合同双方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诚自愿表达意愿,内容合规,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即使未备案,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合同仍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