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
李晓凤律师,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法学系,在2019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职业资格A证。 2020年在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保持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 尤以撰写各类诉讼法律文书见长;同时兼理各类民商事、刑事诉讼业务。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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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就是你要借钱给人家,等到时间到了再把钱还回来,还要拿点利息。这个合同最好还是用白纸黑字写下来比较当然了,如果你和借你钱的人之间另有约定的话也可以。所以说,假如你手头上握着这份借款合同,而借方却没有按时按数地给你还款,那你就可以利用这份合同里的条款和相关法律条文,去法院告他,让他必须得继续履行合同上的义务,也就是说,得把欠你的钱还回来,还要加上利息。

假设贵为涉及借款纠纷中具有直接利益损害的相关公民,且明确提供了实际借款人作为诉讼的被告方,并在此时已经列举了具体精确的诉讼请求以及切实有力的事实依据和合理合法的理由,那么毫无疑问贵方可向特定的人民法院依法提交诉讼请求,主张借款人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因此,倘若满足以上所述之法律前提,便可自行依法对借款人欠债不还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起诉。

假设阁下身为债权人,与被告——即借款人——之间建立了明确的借贷关系,但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在此情况之下,阁下具有作为原告直接参与诉讼之必要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被告的身份已经明确无误,而阁下的诉讼请求则主要集中于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可能存在的利息(如有约定),同时还需提供充分的借款事实依据以及法律理由。此类纠纷无疑属于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

原告须为与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当某位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时,债权人便可将其作为原告,债务人则被视为被告,并有权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要求对方依约履行债务清偿责任。由此可见,在面临欠债不还的困境时,债权人完全有权利自行采取法律行动进行诉讼维权。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若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财产权益的损失,受损方有权依法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请求。例如,当他人欠债未按约还款时,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契约违约,债权方(即受损方)有权依照法律条例向债务人(即违约方)发起起诉并要求其履行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