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买卖
抵押车需要注意,出卖人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报告以及告知买方办理
抵押登记、交纳
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然后需要出示原车主
抵押合同、有车主本人的签字及指纹、原车主行车证、原车主
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证件齐全,最后才可以签订转押协议进行抵押车的转让。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第十九条
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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