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烜墚律师简介 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 曾获全国十大无罪案例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 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师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法律系客座教授 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 “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 2024中国区LegalOne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 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曾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转岗律师以来,带领团队办理传统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经过有效辩护取得了多个法院无罪判决,并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法院改变定性、轻罪判决的结果;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代理的多起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无罪辩护、捕前辩护,对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案件辩护颇具心得,擅长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 部分亲办案例 ? 某女性涉嫌敲诈勒索案件,一审被判处有罪,经过奋力辩护,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无罪。 ? 山西省某强奸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案件,通过辩护,嫌疑人被羁押9个月释放,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被害人等三人被以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 ? 河北省某医院前院长被现任院长控告寻衅滋事案,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梳理及分析,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演员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审查批捕阶段介入,经过辩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省某区法院院长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量刑建议十二年有期徒刑,一审开庭结束后介入案件,发现存在自首情节,经过调查取证,还原了相关事实,最终法院认定构成自首情节,最终在量刑建议基础上减轻6年。 ? 河北省某合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00万,批捕后介入案件,经过辩护,实报实销。 ? 某债务人被债权人控告虚假诉讼案,坚定认为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请求权的事实,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某侵犯商业秘密案,量刑建议五年,经过辩护,将涉案金额大幅减少,最终判处一年。 ? 经过高层批示的华北地区食品安全串案,抓住鉴定意见的关联性问题,最终被告人得以减轻处罚。 ? 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加强对行政程序取得证据的分析,最终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从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开设赌场案,通过定性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销售假药案,经过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虚开发票串案,经过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经过充分发掘量刑情节,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经过深入细致的挖掘细节,争取到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加强案件的定性辩护,最终被告人得到缓刑处理。 ? 某盗窃案,数额特别巨大,通过辩护,罪名改为职务侵占,最终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经过辩护,罪名变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终被告人的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帮助毁灭证据罪,经过侦查阶段辩护,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某组织领导传销案,规模大,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经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代表课程 《如何发掘被遗漏的客观事实》 《如何从法律解释的角度进行辩护》 《如何运用常情常理进行辩护》 《刑事辩护的取证之道》 《刑事辩护的常见误区》 《审查批捕阶段辩护技巧》 《认罪认罚案件办案技巧》 《刑事会见的立场与技术》 《法律谈判的攻防之道》 《刑事诉讼中各方主体心理探析》 《法律文书写作技能》 《刑事诉讼中的沟通技能》 《刑事案件的常见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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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若一名肇事司机经由法院审判后已经承担了应有的法律责任并且服刑期满,原则上是可以重新申请获得驾驶资格证的,但这必须满足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所设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例如顺利地通过各项严格的考试等。然而,若其在服刑期间被判处缓刑或者遭受过吊销驾驶证的严厉惩罚,那么就无法再进行驾驶活动。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规定,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对于是否能够对涉及交通事故的刑事案件进行缓期执行,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被告方的认罪悔过态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罪犯在具备法定缓期执行条件的前提之下,即便其触犯了交通肇事这一刑事罪名,也是有可能获得缓期执行的判决结果的。这一情形通常会出现在犯罪行为人并未实施逃逸行为、积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轻等情况下。

在探讨是否能因交通肇事罪而获得缓刑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在于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当事人的悔过之情以及其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地承担起赔偿责任,以期得到受害者或其家属的谅解,同时并未有任何逃逸行为,并且属于初次犯罪或者偶然犯罪,那么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便有可能会考虑给予缓刑的判决。

交通肇事罪被告能否获得缓刑判决,这是一个涉及到多方面因素的问题,包括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性质及范围大小、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认罪态度和悔过表现,以及是否已经与受害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等等。

交通肇事罪的审理过程中,文证审查乃至关重要之环节。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无论是对于涉及交通肇事罪案情的各类刑事案件,抑或是其他类型案件,无论处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在法院的审判阶段,对于相关证据的审查工作始终贯穿其中,其中就包含了针对各类文书类证据的详细审查。而文证审查环节则是确保相关证据具备法律效力及证明能力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