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周庆武律师事务所
官斌律师,江西抚州南城县人,法学本科毕业,现为江西周庆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全日制法学本科毕业,大学四年经过严格的法律知识学习,打下了扎实的法律基础。 执业以来,一直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谋事如己事,慎于诺,敏于行”的执业理念,当事人之事无小事,竭尽所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今已办理上百件各类大大小小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于婚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教育背景:法学本科科班出生 优势:有一个专业的团队,有法律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办案经验。 办公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金山一品42号店面(南城县行政中心旁,建昌政府斜对面) 电话:13879400021(微信同号) QQ:764966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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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妻离婚之时,子女被判予男方抚养,则女方享有探视之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所述,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子女的权益,同时另一方负有协助执行的责任和义务。关于如何行使及实施该等探望权利的具体形式与时间段,可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在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时,女方也有权利去探望孩子,这是保障女性权益的重要措施。不过,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需要双方协商好,同时,女方也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能影响到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只有这样,才能给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在双亲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建议家长先尝试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若不行可寻求居民委员会或村民自治委员会调解。若无法达成共识,拥有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的一方可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若对方拒绝履行协议,可反映给居委会斡旋,无果后可起诉侵权。法院一般只采用排除妨碍手段,不涉及强制未成年人身体。

夫妻关系结束后,若女方拒绝男方探视子女,男方应先尝试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探视权。若判决后女方仍阻挠,男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仅限于消除障碍,不会强制干涉孩子人身安全。

在协议离婚中,男方获子女抚养权却拒绝女方探视,女方可采取以下方法:首先,尝试与男方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其次,如协商无果,可向上级法院申诉并请求判决;第三,若女方探视对子女不利,上级法院可中止其探望权;最后,当阻碍消除时,下级法院应恢复女方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