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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坐牢老婆是不是还要还

时间:2024.02.28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60人
律师解析: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男方坐牢女方仍然应当偿还。如果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则不需要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以下内容的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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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森律师

上海市海华永泰(苏州)律师事务所

杨森律师,苏州大学法律硕士,现为上海市海华永泰(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森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年均处理上百件诉讼及非诉案件,涉及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建设工程、婚姻家事等众多领域。在争议解决法律服务领域,专注于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曾办理过众多疑难、复杂且标的额较大的诉讼、仲裁案件,熟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裁判思维和运作方式,能够及时且高效地提供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争议解决方案。 杨森律师精通《拍卖法》,深耕文物艺术品拍卖领域,为众多文物收藏爱好者及私人博物馆提供拍卖全程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客户部分单品拍卖成交价达千万。 杨森律师善于敏锐地发现问题,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并能够提供处理法律争议的解决方案,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提供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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