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
王振同,电话13162031514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专职刑辩律师; 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 只接受刑事案件委托,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 擅长财产犯罪、涉性犯罪、暴力犯罪辩护; 尤其擅长审前阶段为嫌疑人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不批捕及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近三年部分成功案例: 1.王某某合同诈骗案(上海虹口),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取保候审,警方撤回起诉意见; 2.朱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上海静安),成功将重罪(组织卖淫罪)辩轻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3.程某妨害公务案(上海普陀),“由实刑辩缓刑”; 4.臧某某妨害公务案(浙江嘉兴),“由实刑辩缓刑”; 5.李某某盗窃案(上海闵行),不批捕,不起诉; 6.王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上海金山),不批捕,不起诉; 7.张某某敲诈勒索案(北京),不批捕后取保,终止侦查; 8.边某某诈骗案(上海徐汇、数额特别巨大),不批捕,终止侦查; 9.王某某寻衅滋事案(上海浦东),取保候审,判缓; 10.刘某某挪用资金案(上海静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取保候审,判缓; 11.李某某绑架案(上海青浦),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2.何某某诈骗案(上海宝山),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3.朱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海闵行),不批捕,终止侦查; 14.汤某某诈骗案(上海静安),数额巨大,罪轻辩护,判一缓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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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诈骗贷款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贷款诈骗的数额要达到一百万元以上。 2.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二十万元。 3.虽然没有达到上述具体金额标准,但经常通过欺诈手段获取贷款。 4.对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也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诈骗银行贷款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倘若行为人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又以欺诈手法攫取他人财产,特别针对银行以及其他第三方金融公参与贷款的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超过两万元人民币时,应当依法启动立案流程,并追究其可能触犯之刑事责任。贷款诈骗罪乃金融犯罪中常见的一类罪名。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犯罪行为。若从金融机构骗取两万元及以上的贷款,公安应当立案调查。立案时,重点审查主观恶意和经济损害数额。如果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贷款,且达到立案标准,那么就涉嫌贷款诈骗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获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其立案标准为:骗贷金额超过一百万元,或者造成损失超过二十万元,或者多次骗贷,或者情节恶劣。刑罚标准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起点为两万元,也就是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从银行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且数额较大。根据《立案追诉标准(二)》,如果获利超过两万元,就达到了立案标准。判断是否构成此罪,需要综合考虑获利金额、主观恶意以及行为等多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