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杨汉国律师事务所
杨汉国,男,毕业于吉林大学,2009年7月1日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本人在长岭县公证处做了十五年的公证员后又在长岭县法律援助中心担任主任、律师十年,2017年辞职接手现律所并于2018年改成现律所名,几年来先后为十多家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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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内,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并未生效。这个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让夫妻双方能够更加慎重地考虑离婚决定。在这段时间里,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只有当冷静期结束,双方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其中的财产分配条款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按照我国司法法规,自离婚申请受理之日起30天内,如一方反悔,可向婚姻登记处撤回申请。30天冷静期后,双方需在30天内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冷静期内,婚姻关系未解除,当事人可修改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冷静期内,协议有效并可修订。冷静期非取消婚姻,当事人可据实调整协议。 但据《民法典》规定,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30日内,一方可撤销申请。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撤销。因此,提交离婚登记至决定维持婚姻,有60日冷静期。

冷静期后,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的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撤销申请。冷静期内,婚姻关系未终止,协议内容可变。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则视为放弃撤销权。因此,冷静期内的离婚协议内容均可调整。

离婚协议修改与办理手续? 冷静期后,若双方对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可重新拟定离婚协议。需确保双方自愿,然后向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若在冷静期后,双方同意离婚并附上修订后的协议,可申请离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