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叶斌,免费咨询①⑤③-⑦②④②-③①⑥⑦,微信同号,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16年专注刑事辩护,团队办案超过1000+,在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犯罪、经济犯罪以及传统犯罪等刑事领域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承办了大量取保、缓刑、无罪、罪轻成功案件,在杭州有良好口碑。以下是成功案例: 一、诈骗罪 1.搭建直播间被用于股票诈骗,律师提出没有诈骗故意,成功取保候审 2.利用漏洞非法获取游戏币,检察院指控诈骗建议十一年,律师争取盗窃罪判五年 3.给招嫖诈骗团伙走账百余万定诈骗,检察院建议实刑,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缓刑 4.……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技术人员开发交易所软件,律师提出不是诈骗共犯,最后帮信罪不起诉 2.在校生买卖银行卡涉嫌帮信罪,律师从自首、从犯角度出发,争取不起诉 3.拉客户进炒股微信群涉嫌诈骗200万,重罪变轻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获缓刑 4.……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1.利用POS机转移资金500余万,律师多次沟通办案机关,最终取保候审 2.协助收款取现27万元,属于情节严重,采纳律师意见定从犯,三年以下获缓刑 3.涉嫌诈骗60余万要判十年以上,律师争取定掩饰隐瞒,获刑三年六个月 4.…… 四、假冒注册商标 1.未经授权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律师协助获取谅解,争取不起诉 2.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律师从主观明知角度为法人辩护,最后终止侦查 3.公司假冒注册商标销售百余万,律师申请合规不诉,股东逮捕后成功取保候审 4.…… 五、组织卖淫罪 1.检察院指控组织卖淫建议5年以上,最后法院判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期减半 2.聊手涉嫌组织卖淫被拘留,律师认为应当涉嫌介绍卖淫,37天取保候审 3.给按摩店提供收款码,律师提出是协助组织卖淫,五年以上变为五年以下 4.…… 六、传播淫秽 1.传播淫秽物品牟利26万余元,律师提出证据不足,10年以上变为不起诉 2.传淫秽视频100余个,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律师帮助取保候审 3.传播264余部淫秽视频,达到情节严重,争取从犯地位后,法院判缓刑 4.…… 七、强奸罪 1.和同事发生性关系后被控强奸,律师争取检察院不逮捕,最后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2.暧昧期间发生关系,律师举证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取保后无罪撤案 3.在性生活中对女朋友实施强制,律师从聊天记录出发辩护,最后无罪撤案 4.…… 八、赌博、开设赌场 1.在棋牌室帮忙做事涉嫌赌博罪,律师提出不具有营利目的,侦查机关终止侦查 2.给赌博网站租赁维护服务器,律师从主观明知角度做无罪辩护,最后撤销案件 3.跨境赌博网站客服,律师提出不符合起诉条件,最后退回公安、终止侦查 4.…… 九、盗窃 1.三次盗窃衣物,检察院建议判实刑,律师提出自首情节,最后法院判缓刑 2.五次盗窃自行车共计2万元,曾因盗窃被行政处罚,律师帮助取保候审后判缓刑 3.盗窃超市10余次,金额一千余元,检察院最初建议缓刑,律师争取到不起诉 4.…… 十、职务侵占 1.销售经理职务侵占100余万,拘留30天内成功取保候审 2.虚构代理商涉嫌诈骗罪,律师认为涉嫌职务侵占,最后撤销案件 3.侵占废钢500余万,涉嫌盗窃被拘留,律师提出职务侵占系从犯,取保后判缓 4.…… 十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1.帮助公司开发APP获取客户通讯录信息,律师介入辩护,第18天取保候审 2.非法获取并出售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磁力链接,律师坚持证据不足,最后不起诉 3.非法获取上百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用于业务,律师争取从犯、协助调解,判缓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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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法拘禁罪行所应承担之刑事责任,其判决将因案件之具体情况及被告人均已实施的犯罪行为而异。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律程序上的强制措施,意指被告在尚未被确切定罪并在量刑阶段时,仍取得了自由,身处于审判过程中。在此期间,法院将依据非法拘禁行为的严重性、发生时间长短、行为背后的动机,及其是否伴有使用暴力或虐待手段等诸多因素综合权衡,来判定罪犯所应承受的刑事处罚轻重程度。

在处理非法拘禁罪的案件时,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实施的行为可能被判处较轻的刑罚,不至于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能够向司法机构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支付相应的保证金证明其诚意,以确保能够遵循相关规定;同时,他们自身的健康状况也不能够适应长期的羁押环境。最终,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在对非法拘禁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过程中,其关键点通常在于有针对性地证明被告所实施的行为并不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例如通过证明拘禁的动机为合法执行公职、获得被害者的书面同意或者,具备诸如确保自身或他人生命安全这类紧急避险的合理原因等等。除此之外,辩护律师还将密切关注并质疑是否存在任何非法的行为,比如刑讯逼供、超过法定期限的拘留等,同时,他们也会深入研究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

非法拘禁罪案件中所需获取的证据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需要明确已发生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之事实,这通常需要结合被害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以及相关监控录像等多种证据来证实。其次,需要证明行为人在拘禁过程中故意而为之,也就是说,其应清楚自己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最后,还需要确定拘禁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持续时长,同时还要考虑到是否对受害者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或其他不良影响。

在认定非法拘禁罪时,关于取证标准的考量重点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有力地证明行为人确实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例如未经正常程序取得合法授权便下令进行的逮捕、监禁等;其次,要有受害者或目击证人提供的证词以明确体现被非法拘禁的真实情况;第三,必须有清晰明确的拘禁时间以及拘禁场所的具体信息;最后,需要充分收集能够证明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的证据,即明知自己没有权力进行拘禁却仍然实施了这一行为。除此之外,还应尽可能多地搜集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监控录像等各类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