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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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办理房产证的继承房屋,遗嘱撰写方式是如何的房屋尚未办理完成产权证书时,关于其所有权的合法处置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录音遗嘱等四种形式。但是,若在特定情形之下,如被继承人的健康状况极为危急且现场旁观者人数达到两名或以上,亦可通过口头遗嘱的方式进行遗产分配。然而,一旦危机情况得以缓解,口头遗嘱便将失去法律效力。

房产继承遗嘱要确保法律效力,需注意:遗嘱人需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真实合法;明确房产继承者及基本信息;符合法律形式,如自书遗嘱需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修改或补充时,变动处应签名或盖章。遵循这些要求,可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

在尚未完成房屋产权证书办理的情况下,针对房产进行遗嘱安排存在以下几种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录音遗嘱。如若被继承人在执掌财产期间遭遇紧急状况,并且此时现场还有两名以上的见证者在场,也可进行口头遗嘱的设立。然而,当危机状况得以缓解之后,口头遗嘱便会自动失效。

为保障房屋继承遗嘱的法律有效性,需确保遗嘱意思表示真实、充分。遗嘱应明确立遗嘱人身份、意愿、财产种类及数额、继承人份额等,并由立遗嘱人、证明人、代书人签名盖章,注明日期。根据《民法典》,自书遗嘱应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遵循这些步骤和法律规定,可以确保房屋继承遗嘱的法律效力。

房产继承遗嘱要确保法律效力,需注意:遗嘱人需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真实合法;明确房产继承者及基本信息;符合法律形式,如自书遗嘱需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修改或补充时,变动处应签名或盖章。遵循这些要求,可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