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专职律师,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合规,发挥了青年律师的干劲和闯劲。在财产犯罪、新型网络犯罪等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经验。 参与、协助处理的温某甲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检察院撤回起诉;汪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淮安市中院发回重审;瞿某某涉嫌诈骗案获缓刑;肖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获缓刑;李某某轮奸案、后某某保险诈骗案,被告人获得较低量刑;姚某某涉嫌诈骗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改变定性为职务侵占;叶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获取保候审;黄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取保候审;张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件获取保候审;黄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获取保候审;蒋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取保候审。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熟悉刑事案件辩护全流程,多起案件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被公安、检察机关、法院采纳,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得到当事人与律界同仁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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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无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经营烟草制品将受到严厉惩处。情节恶劣者,将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条件包括:非法经营额超5万或违法所得超2万;非法卷烟数量达20万支;或曾受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再犯,涉及额超3万。扰乱市场秩序且造成严重影响者,最高可判5年徒刑和罚款,金额为违法所得1-5倍。请积极配合执法,共建和谐社会。

烟草贩卖犯罪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刑罚分为两档:五年以下或以上有期徒刑,可能伴随罚金、没收财产。定罪考虑行为动机和许可证问题。犯罪构成要素包括:1)侵犯市场经济制度,无许可证经营受限物品;2)犯罪主体为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3)故意违法,谋取私利。犯罪动机影响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在中国,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涉及非法经营,若金额超过五万元或违法所得超过二万元,即构成严重犯罪。非法销售卷烟超过二十万支同样视为重大犯罪。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个人,若再次违法且单次金额达三万元以上,亦属严重犯罪。烟叶的收购严格限定于烟草公司及其委托单位,必须按国家标准和价格执行,确保种植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妥善解决收购过程中的任何争议。

在没有得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和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售卖烟草,有很大的概率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从而面临刑事处罚。具体来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非法经营的行为人将可能面临严厉制裁,包括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